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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

  为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及超收收入的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维护各级政府预算的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立、来源、使用程序,规范了超收收入、调减支出和结余资金的使用,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法制性,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