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税收负担的深度,是税制建设的中心环节。在课税对象和税基既定的条件下,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税率的高低和税率形式的运用,是国家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体现,是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关键。
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一、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况。即: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除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外,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和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
(一)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生活服务,税率为 6%。
2.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税率为零。
(二)销售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
1.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
2.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税率为 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转让无形资产,符合规定条件的,税率为零。
(三)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 11%。
三、除以上基本规定之外,还有一些特例情况: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增值税征收率的规定。
一、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二、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征收率:
(一)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除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 5%。
(二)其他情况,征收率为 3%。
三、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我们按照《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了归纳,主要包括:
(一)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 字幕制作、 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 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四)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五)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七)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八)销售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十)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十一)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