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养老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

    一、保险性质不同,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

    二、保险对象不同,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人寿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保险的自然人。

    三、实施依据和方式不同,养老保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实施,属于强制性保险;凡应参加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商业人寿保险一般采用自愿原则,保险契约只有在保险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建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保险人可因被保险人不履行缴费义务而终止保险合同。

    四、保障水平不同,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是相对稳定的,一般高于救济水平和失业保险水平,可以满足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水平是稳定的,保险待遇取决于投保人投保金额的多少,即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五、承担风险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不同,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出资义务通常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政府委托专门的公益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管理和经营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责任由国家和政府承担。商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经营主体是自负盈亏的商业保险公司,其支付风险往往由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受益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