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乌兰察布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采购采购单位工作流程:

  1、采购单位根据年初的政府采购预算,向财政业务科室提交采购申请报告,然后在政府采购网填写《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电子版,附采购项目明细表。

  2、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向政府采购科提交单一来源申请报告。

  3、属于公开招标范围的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类50万元以上、工程类80万元以上),采购单位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应向政府采购科提交非公开招标的理由申请报告,并填写《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表》电子版,打印二份,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政府采购科。

  4、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电子系统上填写《合同备案登记》,合同履行完成后将合同副本和项目验收单报政府采购科备案。

  二、财政业务科室工作流程:

  1、受理采购单位的书面采购申请报告。  

  2、按照单位采购计划文件审核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资金来源。

  3、对照采购项目和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电子系统审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

  4、按照政府采购科出具的合同备案确认函支付采购资金。

  三、政府采购科室工作流程:

  1、根据业务科室的审核,复核电子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的项目和资金。

  2、负责审批资金在20万元之内(含20万元)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3、负责审核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资金2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并呈报分管局长审批。

  4、负责下达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

  5、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单备案,并出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