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市1321个嘎查村委会全部完成村级“厅室”(便民服务大厅、村“两委”办公室、精准扶贫室、党员活动室、文体娱乐室、卫生室、便民超市)改造升级。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借助“七五”普法,树立“用得上、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建立常驻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员队伍,为幸福美丽新农村牧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基层司法调解等纠纷调处机制,基层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上访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