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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教育局转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教育部修订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已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市直有关单位,各旗县财政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