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工[2017]1061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补助标准及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投[2017]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财工[2017]1061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补助标准及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投[2017]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