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继续支持广播电视运营事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近日,为继续支持广播电视运营事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