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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财非税〔2017〕32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2017〕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财非税〔2017〕89号.doc

  附件:财税〔2016〕137号.pdf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