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发改费字[2017]43号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4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12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内发改费字[2017]43号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4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12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