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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拨付获国家及自治区级商标奖励资金的通报

  为了进一步完善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我市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卓资熏鸡”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戎立特”(丰镇)和“四子王羊”分别奖励50万元,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名单,奖励鸿茅药业、星华源食品等9家企业270万元经费,市财政于2016年12月份拨付了奖励经费,鼓励企业充分发挥推动质量发展的标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