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五城联创”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乌党发[2016]6号]文件,市财政2016年拨付了“五城联创”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经费 2050万元,用于奖励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东沙河社区等十个社区,同时授予集宁区区委、政府2000万元的建设资金。
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五城联创”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乌党发[2016]6号]文件,市财政2016年拨付了“五城联创”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经费 2050万元,用于奖励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东沙河社区等十个社区,同时授予集宁区区委、政府2000万元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