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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有关规定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和计生委关于编报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5〕191号)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编制全市及市本级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险种、按统筹级次分别编制,编制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八项社会保险基金。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是待遇支出。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主要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进行:
  (一)依法编制,规范统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全市统一运用社会保险基金软件编报预算,提高预算编报的信息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有效。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由市县财政部门、人社、卫生部门联合部署,以谁经办谁编制为原则,协调推进。
  (三)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四)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由市县财政、人社、卫生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各统筹地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经同级人社、卫生计生部门汇总初审,财政部门复审后,编制汇总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统筹地区人大审查和批准后,由同级财政、人社、卫生计生部门按统筹层次联合批复下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具体执行。
  2016年基金预算报表由2015年预计全年执行数和2016年预算数两个年度数据构成。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市本级,11个旗县区的预算,按统筹层次逐级汇总审核编制。其中,市本级不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八项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统筹地区为编制单位。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8.9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41.2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37.16亿元。2016年全市社保基金支出预算84.72亿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缺口5.7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12.11亿元,其余基金结余6.36亿元。(以上数据为剔除上下解后基金当期实际收支数)。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当期结余

合  计

789748

847214

-57466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98746

419807

-121061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96659

178866

17793

二、失业保险基金

7753

5801

2578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90028

70659

19369

四、工伤保险基金

7129

4824

2585

五、生育保险基金

2594

1415

1179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66418

50293

16125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20421

115549

4872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5314

21803

3511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95107

93746

1361

  五、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七项基金预算。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自治区级统筹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为市级统筹基金,以上四项基金由市本级编制预算。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6.63亿元,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21.4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7亿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7.4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支出41.98亿元,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新农合保险待遇支出15.48亿元,收支相抵后,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10.8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12.11亿元,其余各险种结余1.28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由自治区调剂解决。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本年收支结余


合计

466289

574583

-10829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98746

419807

-12106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8753

28507

24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7702

21118

6583


工伤保险基金

7129

4824

2585


失业保险基金

7753

5801

2578


生育保险基金

1099

780

32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5107

93746

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