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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 全市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的通知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拨付维护社会稳定和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经费的说明》(乌党政法发〔2016〕47号),为了切实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保障措施。现下达你地区2016年全市政法委平安建设工作经费65万元。此项资金收入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内。
  请你地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