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综合治理与平安基层建设经费和司法救助经费的通知》(内财法〔2016〕1426号),现下达你地区2016年度综合治理与平安基层建设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政法委)。此项资金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内。
请严格按照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委政法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主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