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商外贸字[2016] 214号
各旗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规财字[2016]108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其他事项要求如下:
1、申报的项目通过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后加盖公章。共性材料包括:“资金拨付申请表”、“申请单位登记表”。
2、旗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应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有虚假冒领的违规项目要进行全市通报,将审核同意的项目进行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
3、请将项目纸质材料一式4份于10月10日前分别报市商务局(2份)、市财政局(2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窦立华(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0474-8182219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