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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自治区重点寺庙维修补助经费的通知

  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自治区重点寺庙维修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行〔2016〕409号),现一次性下达你地区2016年自治区重点寺庙维修补助经费60万元,此款请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2499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内。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