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内财行〔2015〕1717号)和《关于给商都县人防办划拨人防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经费的报告》(乌人防发〔2016〕15号),现补助人防易地建设经费130万元,专项用于人口疏散基地建设。此款列2016年政府收支科目“2030603人民防空支出”项内。
请你地区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管理办法>通知》(乌财行〔2011〕1169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