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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对2013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及2014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评比情况的通报

乌财库[2014]1183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乌兰察布市部门决算工作,依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本级部门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财库[2010]607号)精神,现制订《乌兰察布市201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请按照方案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部门决算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201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

  部门决算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领导重视和各部门积极配合。为确保2014年我市部门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质量,参照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时间进度安排
  (一)鉴于自治区决算布置会议上,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已培训到各旗县(市)区,今年市财政不再对各旗县(市)区布置部门决算编报工作。2014年12月中下旬,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会议,按照自治区财政决算布置会议精神向市本级及乡镇苏木布置部门决算。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与预算单位对账工作。
  (三)2015年1月底前,完成部门决算数据会审工作。
  (四)2015年3月份上报决算前,开展对部门决算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鉴于2015年春节是2月19日,建议各地区在春节前完成该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厅。
  (五)2015年5月底完成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
  (六)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2014年决算草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财政局对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部门决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财政局成立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王安正
  副组长:马锁才
  成 员:各业务科科长及决算经办人员
  业务科包括部门业务管理科和综合业务管理科。部门业务管理科是指归口管理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科室,包括: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建科、经贸科、农牧业科、社保科、工业交通科、综合科。综合业务管理科是指负责管理我市本级及旗县(市)区所有部门某项业务的科室,包括:预算科、国库科、支付中心、非税科、行政资产科、经建科。
  2、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分工
  预算科负责与局内各业务科核对指标,并负责核实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国库科负责协调解决部门决算编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向各业务科提供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支付中心负责对全市部门决算进行培训、指导,按人员职责分工接收业务科报来的决算数据,统计、审核各业务科决算编制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决算编报进度等情况,对全市财政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按时上报财政厅。
  非税科负责审核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5表)中的相关内容。
  经济建设科除抓好本科室主管部门决算工作外,还需审核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所有部门的基本建设支出相关报表,重点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审核《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2表)及《资产负债表》(财决12表)中的相关内容。
  综合科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财决附08表)的收支情况。
  各部门业务管理科负责和预算单位对账,对本科室分管部门的决算数据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并及时反映决算编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从政策、制度上进行把关。同时,要审核决算数据的合理性及上年度人大财经委、审计部门、财政局监督检查科、部门内审机构等监督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上报决算报表。
  各部门业务管理科经办人负责审核、汇总并及时向国库收付中心报送本科室分管部门的决算报表。
  三、实施步骤
  (一)决算会议及培训
  2014年度我市部门决算布置工作由国库科负责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参加。市本级部门决算会议初步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决算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13年度全市财政决算工作;表彰2013年度财政决算编报先进单位;布置2014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工作,对财政决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部门决算填报要求、审核程序及要求、决算报表软件的使用。
  (二)认真组织财政与本级预算单位对账
  对账工作安排在12月26日-31日。
  1、支付中心审核部与预算单位的对账。审核部通过网上自动对账系统下发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和支出情况,预算单位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2、各部门业务管理科与预算单位对账。主要内容是预算指标执行情况的核对。
  (三)加强决算数据审核
  根据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和国库科及支付中心的职能范围,参照财政厅部门决算编制工作提出的“国库部门牵头布置培训→业务部门审核把关→国库部门组织集中会审→业务部门批复”的规范流程,2014年我市部门决算的审核流程为:
  国库科、支付中心牵头布置培训→业务科审核把关→支付中心集中会审→业务科批复部门决算。
  1、综合业务数据审核
  综合业务数据是指部门决算数据中非税收入支出情况、基本建设支出情况、资产情况、财政人员情况、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涉及多个业务科室核拨经费的预算单位收支情况等内容。
  本级预算单位到综合业务管理科审核、更正、复审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3日,共计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1)。各部门必须按照时间安排将部门决算数据分别报非税科、支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科、经建科、综合科进行审核。
  各综合业务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在《乌兰察布市部门决算审核记录表》(附表2)上签署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审核未通过的数据必须及时更正、复审,确保在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各综合业务管理科审核通过后,部门应按时将决算数据报送各部门业务管理科。部门业务管理科在审核部门决算时,要特别注意非本科拨款的收支情况审核,并要与拨款科室进行核准。
  2、部门决算全部数据审核
  部门业务管理科负责审核市本级有关部门决算全套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政策性、表间关系、特殊事项说明的合理性、预算执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内容,达到基本平衡公式零错误;逻辑性公式几乎无报错,错误说明合理、依据充分;核实性公式少报错,错误说明合理、依据充分。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对部门的审核、更正、复审时间安排在2015年1月15日-16日,共计2个工作日。
  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乌兰察布市部门决算审核记录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包括决算数据及预算执行中需要整改的落实情况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在审核过程中,审核未通过的决算数据必须及时更正或加注说明后进行复审,确保真实准确的决算数据在规定时间(2015年1月19日)内以科室为单位报送到支付中心。
  3、部门决算全部数据复审
  支付中心对部门决算审核、更正、复审时间安排在2015年1月19日-21日,共计3个工作日。复审严格按照财政厅出台的《2010年地方部门决算审核要点》中的要求,比照财政厅做法分四个环节逐一审核。
  数据报送规范性、完整性及上下年数据衔接情况审核。主要审核《乌兰察布市部门决算审核记录表》是否签署相关科室意见;封面信息及填报说明的规范性;是否上报分析报告;是否有漏报部门;树型结构建立是否规范;报表数据(重点审核补表数据)上下年核对差异是否超过20%,超出比例的是否有合理说明。
  模版审核。使用报表软件中的审核模版,审核数据的合理性,超出模版设定范围的是否有合理说明。
  公式审核。分部门按照公式逐条审核,做到无基本平衡公式错误,每条逻辑性、核实性错误均有合理说明。
  总审收表。对科室汇总后的数据进行总审,无误后收表。
  4、财政代列资金编制
  支付中心决算汇总人员与国库科总预算会计核实代列资金数据后,依据总预算会计提供的数据填列代编信息。
  5、决算数据汇总
  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务于1月21日将退回科室的数据进行复审、确认后和《乌兰察布市本级部门决算审核记录表》一并提交支付中心部门决算汇总人员。
  支付中心在完成部门决算审核汇总工作后,将《乌兰察布市本级部门决算审核记录表》返回各业务科,作为将来业务科向各部门批复决算和对预算单位考核的依据。支付中心部门决算汇总人员留复印件作为对各业务科室考评的依据。
  旗县(市)区部门决算审报程序:
  支付中心对各旗县(市)区部门决算的审核,从决算的组织落实、报表的报送、内容完整性、纸质和电子数据质量、以及文字说明材料六大项内容进行复审,并负责汇总上报。
  (四)强化数据真实性核查
  决算数据的真实性核查工作是我市部门决算工作的薄弱环节,各部门业务管理科负责部门决算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务必于2015年5月底将核查结果报国库科和支付中心。
  (五)部门决算批复
  按照《乌兰察布市本级部门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财政局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财政决算草案之日起30日内将部门决算按照统一格式批复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接到财政决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各部门业务管理科完成决算批复工作后,应在5日内将本科的批复完成情况报送国库科和支付中心。同时,各旗县(市)区要参照市本级的做法切实加强部门决算批复工作,确保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部门决算工作考核
  为充分调动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和我局业务科人员参与决算工作的积极性,将业务科对本级部门决算的审核、批复等情况继续纳入考核范围,与对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和市本级预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一并考核,并对决算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及科室进行表彰奖励。
  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及批复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各科报送的核查及批复结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