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集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乌财建[2016]317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集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内财投[2016]378),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集清洁基金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内财投[2016]378号)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