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2月19日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