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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全面反映全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客观分析非税收入增减原因和变动趋势,加强收缴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的通知》(财办库〔2016〕36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收缴执行情况报表

  各盟(市)财政部门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报表格式、内容要求上报。

  (一)填报范围。 各盟(市)收缴的非税收入纳入填报范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缴情况,在“附注”栏反映。

  (二)报表格式。 2016年执行情况报表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表(按预算管理方式)》(附件1)、《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表(明细表)(附件2)。

  (三)数据口径。各盟(市)编报的报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地方预算收支旬月报的通知》(财库〔2016〕2号)要求,报送的地方预算收支月报相关数据衔接。

  (四)报送时间。各盟(市)请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报送至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

  二、关于报送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

  各盟(市)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文字材料。分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本期、本年非税收入基本情况。按预算管理方式、收入类别,分地区、级次和重点项目等,从多个层面反映收入实现情况;从经济运行、收入征缴、政策变动等多个角度,分析收入增减原因和变动趋势。

  (二)  收入走势预测。以当年经济运行和收入形势为基础,结合历年收入实现规律和政策变动等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二季度预测下半年收入走势,三季度预测全年收入实现情况。

  (三)  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及建议。 反映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完善管理、提升效率的措施建议。

  (四)  四季度附加内容。除反映上述三方面内容外,还应从制度建设、改革深化、流程优化、监督管理和系统建设等方面,简要反映全年收缴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做好下一年收缴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方式。2016年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文字材料采取电子报送的方式。请通过财政内部网络ftp://10.68.1.14/报送至非税处-上报文件夹内。

  (二)各地区要继续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数据采集和挖掘,增强对收入实现规律的把握能力。加强非税收入资金运行分析,研究提出缩短资金在途、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措施。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反映取消、免征和停征等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非税收入专题分析,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附件:

  1、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表(按预算管理方式)

  2、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表(明细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