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综〔2016〕26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4〕122号)的要求,现将《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乌兰察布市2016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1日
乌财综〔2016〕26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4〕122号)的要求,现将《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乌兰察布市2016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