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市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本局各有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乌兰察布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现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做法制订了《市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市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

  市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提高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质量,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和统一要求,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5年12月下旬,召开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布置会议,举办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培训班。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与预算单位对账工作。

  (三)2016年1月底前,完成市本级部门决算数据会审工作。

  (四)2016年3月上旬完成全市部门决算数据整理及分析工作,并按规定上报财政厅。

  (五)2016年5月起,开展市本级部门决算核查工作。

  (六)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2015年度决算草案之日起(一般为8月中旬)20日内,市财政局完成对市本级部门决算的批复工作。

  (七)市财政局批复市本级部门决算后20个日内,公开市本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组织分工

  为保证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强对部门决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财政局成立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