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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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内财行〔2015〕1221号),拨付201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435万元。专项用于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请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市旅游局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财行〔2013〕191号)的规定和本通知确定的项目,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