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库函〔2015〕129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报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内财库便函〔2015〕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本次报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展情况的要求,以及《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乌财库〔2015〕518号)文件精神,就2015年1月—9月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施情况务于10月10日前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我局国库支付中心,同时据实填写附件中《省(区、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推进情况表》并报送电子文件至内网(报送路径:ftp://10.68.145.13/旗县市区上报/支付中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文件夹)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0474-8236232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