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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乌政商服贸字〔2015〕259号

  各旗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的通知》转发于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5份,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根据可研报告内容顺序统一打印、装订,所有纸质材料需扫描刻录成光盘随项目册上报。并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2014年自治区养老服务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债权投资。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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