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库[2014]1075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地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确保将财政部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
2014年11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本局预算科、非税科、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和监督科。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