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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的通知

乌财库[2014]214号

市直属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和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为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创造条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的意见》(乌政发[2013]230号),现就建立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财务服务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财务服务平台的目的

通过设定统一的标准和会计核算程序,建立预算单位会计数据集中存储,与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决算自动对接的“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构建财政支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部门决算的闭环运行系统,实现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统一化和电子化,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内控机制,提高预算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二、财务服务平台的功能

财务服务平台由系统管理、基础数据管理、账务处理、报表管理、出纳管理、资产卡片管理、财政监督和汇总适时查询、部门决算和财政财务一体化接口平台等部分组成。系统管理包括账套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和账套备份恢复等;基础数据管理包括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往来单位和项目等基础数据维护、会计科目维护、开户银行等信息;账务处理包括期初录入、凭证管理、账簿查询、月末处理等;报表管理包括报表模板定义和下发、报表生成、报表查询等;出纳管理包括账号维护、现金和银行存款期初录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出纳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月结、年节等;资产卡片管理包括资产增加、减少等变动情况、资产登记簿、资产分类汇总表和明细表;财政监督和汇总适时查询包括总账、明细账、余额表、凭证和业务进度查询等;部门决算报表包括决算报表模板定义和下发、决算报表生成、查询和导出等;财政财务一体化接口平台包括财政基础数据同步接口、额度到账通知书、直接支付凭证和授权支付凭证接口。以上各项功能为基本功能,各单位有符合财经纪律要求的其他业务需求,在实施过程中可为预算单位定向开发。

三、财务服务平台实施工作安排

(一)实施范围

在市本级所在地的市级各预算单位,包括市本级所属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二)实施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确定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我市财务服务平台实施方。财务服务平台实施工作安排如下。

总体要求: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支付中心)负责牵头,部门预算管理科、会计科和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预算单位共同参,确保实施工作如期完成。

具体安排:2014年3月13日召开启动会议,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市财政局有关人员介绍了财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双方讨论系统部署、实施和培训等方案;在3月底前完成下发相关业务需求定制表(详见附件4、5、6)工作;4月10日前各主管部门收集所属预算单位(含局机关)业务需求定制表,并报送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业务科和国库科(支付中心);4月20日前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支付中心)牵头,通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等形式完成业务定制工作,并及时提交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在召开启动会之后至我局提交业务需求定制表之前,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按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各类《会计制度》的统一规范开始系统建设,在我局提出需求后,对软件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从4月22日开始分5个批次对预算单位进行培训,到5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从5月12日起指导预算单位完成1至5月份相关会计数据的补录工作;6月1日起财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为了防止系统运行故障,建议今年预算单位会计记账要采取新旧双系统运行,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该系统办理会计业务。

(三)保障措施

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督促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做好业务需求定制、配合实施等工作,并要确保按时上报有关情况,要制定专人负责与财政和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预算单位要做好工作安排,确保会计、出纳人员能够准时参加业务培训,并要如期完成1至5月份相关数据的补录工作,为6月份系统上线运行奠定基础。在系统上线运行后,要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和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组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系统。

附件:

1、乌兰察布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实施计划

2、乌兰察布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上线培训计划

3、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组及市财政局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4、乌兰察布市本级财务账套收集表

5、乌兰察布市本级财会人员信息收集表

6、乌兰察布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收集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监察局)办公厅,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组,各旗县市区财政局,本局有关业务科室。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4年3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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