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法〔2014〕245号
四子王旗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意见》(内财法[2012]1779号)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法[2013]2282号)批复的我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任务,现将四子王旗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批复给你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你市上报的《四子王旗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抓紧落实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制化水平。
二、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批复乡镇苏木财政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积极研究分析、适时总结上报示范点建设工作内容,加强对乡镇苏木财政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和交流,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四子王旗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4年 4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