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旗县市(区)财政业务工作,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贯彻落实增加财政收入的政策措施等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今年的全市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经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市财政局领导包旗县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财政局领导包旗县分工
吕岩副局长负责包商都县、卓资县工作。
韩全宝副局长负责包凉城县、察右前旗工作。
张利雄副局长负责包丰镇市、察右后旗工作。
张文斌副局长负责包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工作。
白虎副局长负责包兴和县、化德县工作。
王安正总会计师负责包集宁区工作。
同时,各业务科室要协助分管局长抓好包旗县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要求
市局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旗县财政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大与旗县协调和联合推进工作力度。各旗县市区财政局要密切配合,积极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