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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贫困旗县城镇基础设施补助项目的通知

乌财建[2014]679号

关旗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上报贫困旗县城镇基础设施补助项目的通知》内财建[2014]11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13年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国贫县、区贫县、三少民族、边境旗县,每个项目申报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建设内容:城镇道路、绿化、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垃圾处理转运设施新建与改造、公厕新建与改造、街巷治理、排水管网新建与改造等民生工程,任选其中一项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有关旗县建设局(建委)、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

2.项目可研批复文件;

3.申报材料(不含申请报告)均按A4纸张尺寸制作,每个项目申报材料按前款所列的序号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4份,市财政局经建科2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份。

四、请有关旗县抓紧做好初审和上报工作,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汇总表格式要求(Excel)。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张磊0474-8303731

市住房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科 宋丽君0474-8323730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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