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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工作
  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乌兰察布市换证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内的换证工作。
  二、换证工作要求
  各旗县市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合理安排,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具体负责宣传、制定本地区的换证方案、持证人员的信息及信息变更审核、新证书的打印工作。换证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换证,须将<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花名表>及电子版(见附件),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并提前10日通知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换证的范围及要求
  (一)持乌兰察布市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颁发(包括外地已签发转入)的有效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棕色)统一更换为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深蓝色)。
  (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要求,已参加信息采集并完成当前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市本级换证工作
  市直单位及个人的换证工作将按行业分批次逐年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会计网-乌兰察布网页》市直换证通知。
  五、换证起止时间
  新版会计从业证书换证工作将于2014年8月1日开始,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起失效,不在办理换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