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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 整改情况的函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4月21日,我市召开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推进会,在会上下发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全市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专项检查报告的通知》(乌政办字〔2015〕33号),要求各旗县市区将整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现请将整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文件于7月10日前报市财政局综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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