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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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分配方案,为了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拨付2200万元用于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街道社区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难题的能力。 资金标准根据各旗县市区的社区个数分配,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集宁区800万元,前旗100万元,中旗80万元,后旗170万元,丰镇270万元,凉城100万元,兴和120万元,卓资100万元,四子王140万元,商都230万元,化德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