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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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内财非税〔2015〕10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对小微企业免征的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已征收的要及时予以退还。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