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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报送公务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及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的函

乌财库函[2015]40 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公务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及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的通知》(内财库便函[2015]2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时向所属预算单位布置,要求预算单位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认真填报附表,并要做好汇总工作。同时,要将本地区公务卡强制结算情况填写在汇总表中。该项工作要求各地务于3月18日前完成,并通过内网上报。

特此函告

附件:

内财库便函[2015]2号

公务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及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表.xls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