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乌财综[2015]9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内财综C2014D 2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8日



内财综[2014]2367号

介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们80号)的要求,经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一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目录》,因地制宜地挑选适合由市’场机制供给扁社会力量发展相对成熟一的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反馈自始区财政厅。

联系单位:自治区区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系人:付晓枫

联系电话:0471-4192205

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