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财政局、教育局、市本级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有关精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19〕14号)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