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2019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
市财政局2019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局机关帮扶贫困村,干部帮扶贫困户,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如期完成帮扶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到2019年贫困旗县全部脱贫摘帽,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帮扶职责,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
稳定实现帮扶贫困户“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保质保量完成局机关包扶贫困村、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立足现阶段我局帮扶的商都县玻璃忽镜乡瓜坊子村、单坝沟村、二吉淖村、喇嘛勿啦村四个行政村,81名干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5户712人,特别是51户113人未脱贫这一实际,坚持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措施到人。在执行好现有各级帮扶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协调落实各类专项资金、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帮扶项目,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高标准履行帮扶责任,宣讲政策,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政策和项目,指导和帮助贫困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确保到2019年底我局帮扶的贫困村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信息核对。帮扶责任人要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访谈的方式与贫困户深入交流,对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帮扶成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核查。一要核查家庭实际人口数与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人口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人现象。二要核查明白卡、扶贫手册等扶贫档案和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是否一致。三要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核查目前享受的帮扶政策是否与致贫原因相一致,帮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四要了解政策是否全部落实,核查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兑现,算清贫困户家庭收支账是否达标。五要了解“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标,核查是否存在提高标准或降低标准的现象。六要了解帮扶成效,核查帮扶措施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能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七要了解脱贫质量,核查贫困户是否稳定脱贫。八要测一测群众认可度,通过问卷访谈和座谈交流,了解贫困群众对帮扶干部、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是否认可。核查结束后,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帮扶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明白卡、扶贫手册和“帮扶通”进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和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要对贫困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扶贫政策、基本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四个“一口清”。
(二)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局机关在年内组织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干部进行扶贫政策培训,重点解读商都县现行扶贫政策。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贫困户,为贫困户解读国家扶贫政策、强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户成功经验,特别是驻村工作队应积极采取集体宣讲、入户宣传、发放政策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消除等靠要的消极思想,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协助嘎查村党支部抓好组织生活。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嘎查村党支部抓班子、带队伍,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帮扶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四)大力实施产业帮扶。一是结合各帮扶村立地条件和产业发展现状,考察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能创收的好项目入库,依托项目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村级种养殖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推进落实好现阶段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确保项目早日落地,为贫困户创收。
(五)认真落实其他帮扶责任。一是积极协助和督促乡政府及村两委认真落实好“菜单式”扶持、金融贴息贷款、教育扶贫、社会兜底、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各项扶贫政策,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二是积极协助帮扶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三是结合致贫原因,帮助帮扶对象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生产发展计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四是按照干部自筹的方式,在重要节假日前往帮扶村走访慰问贫困户。同时,组织做好帮扶村爱心超市捐款捐物。五是为贫困户提供脱贫攻坚致富信息,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在就医、报销、养老、上学、务工、维权、农畜产品销售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六是做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在安装注册为“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的同时,为贫困户注册并视贫困户需求帮助其发布求助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做好扶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里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战中,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如期完成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
(二)明确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至少深入帮扶嘎查村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驻村调研座谈1次;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贫困村指导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帮扶责任人每月要对帮扶对象至少进行1次电话回访、2次座谈走访,根据个人能力和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要及时更新“帮扶通”,做好基础档案录入、签到和撰写工作日志等工作;驻村工作队要认真落实在岗、请销假、考勤、民情日记、工作报告、调整召回、纪律约束、工作例会和工作督查9项制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派驻局纪检组、办公室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落实9项制度和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干部帮扶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