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科〔2019〕6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92号)文件要求,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现对符合申报要求,拟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3个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11月4日-11月11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受理电话: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0474-8326257
附件:2019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拟备案项目表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