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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启动7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按时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

  “联动机制”补助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价格临时补贴以自治区为单位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7月份城市补助对象每人每月补贴30元,农村牧区补助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8.73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标准参照城市补助对象的补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