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社(2019)697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印发的《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
乌财社(2019)697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印发的《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