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派驻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联络员、市委派驻苏乡镇督导组、市直部门单位派出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各旗县市区最新上报人员信息台账统计核算,现向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划拨脱贫攻坚督导及驻村工作相关保障经费共计1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活补助1248万元
(一)自治区总队联络员15万元
10名自治区总队联络员,按照每人每天发放100元,在岗150天的标准核算,划拨经费指标15万元。
(二)市委派驻苏木乡镇督导组干部542.5万元
92个督导组的362名干部。按照每人每天发放100元,1人在岗100天(7月后增补)、361人在岗150天的标准核算,划拨经费指标542.5万元。
(三)市直部门、单位派出驻村工作队干部690.5万元
85个市直部门、单位派出的487名驻村工作队干部。按照每人每天发放100元,1人在岗50天(6月底离队)、78人在岗100天(7月后新增派干部)、408人在岗150天的标准核算,划拨经费指标690.5万元。
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46万元
为市直部门、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以队为单位,对于队内有5名及以上本单位驻村干部的(包括驻村第一书记),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对于队内有3-4名本单位驻村干部的(包括驻村第一书记),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对于队内有本单位2名驻村干部的(包括驻村第一书记),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对于队内只有本单位1名驻村干部的,是驻村第一书记的,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不是第一书记的不单独安排工作经费,共用现所驻工作队经费。按照以上标准划分,共为85个派出单位划拨经费指标246万元。
三、督导组用车经费456万元
为92个督导组组长派出单位划拨督导组用车经费指标456万元。具体为: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脑木更苏木、红格尔苏木、巴音敖包苏木、江岸苏木、白音朝克图镇等6个苏木镇,按照每个督导组每天480元、在岗150天的标准核算,6个督导组共计43.2万元;其它督导组按照每个督导组每天320元、在岗150天的标准核算,86个督导组共计412.8万元。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