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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由乌兰察布市委授权,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3月13日至5月20日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以及巡视整改落实等方面,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情况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打赢“三大攻坚战”有关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官”问题整治、廉政风险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问题,着力发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巡察结束后自动停止)

  1.举报电话:15048413263(接听电话时间为:早8:00—晚8:00)

  2.意见箱设置地点:

  (1)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2)市财政局办公楼大门口

  (3)新区广场(市党政大楼对面公交站牌旁)

  3.电子邮箱:15048413263@163.com

  4.接访地址:市财政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5.邮政信箱: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四楼 第三巡察组(收),邮编:012000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乌兰察布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