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预〔2018〕629号
有关旗县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关于拨付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的通知》(内财预[2018] 504号)精神,下达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共1734人,其中:2016年下达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650人,2017年追加1084人,并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7年,中央财政将生态护林员补助由专项转移支付转列一般转移支付,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科目。考虑到2017年度生态护林员已完成相应管护任务,请各旗县财政局及时兑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自治区财政将在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另行补助。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局
2018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