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牧业科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农牧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着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牧业补贴制度,加大农牧业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为确保我市农村牧区经济的总体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一、有效发挥财政支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一)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推动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保障我市2018年重点支农项目落实到位。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涉农沉淀资金统筹力度。
(ニ)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研,及时跟踪总结,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按照自治区推动实施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功能。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使用方式,完善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村牧区。拟设立乌兰察布市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共同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尽快投入我市扶贫产业领域,以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增加就业,改善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加强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和农村牧区发展的综合性、动态性分析,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财政支农重点工作,开展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农口行业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重大政策研究。
二、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
(一)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走特色路、打绿色牌,持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适销对路的农畜产品,提供亲近自然、回归乡村的消费体验和服务。“调优”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祖国正北方冷凉经济带,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抓住马铃薯主粮化机遇,支持做强做大种薯产业,以培育引进深加工企业为重点,推动马铃薯全产业链发展,实现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时效性。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促进提高农业科技支撑水平,支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逐步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三、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一)全面支持脱贫攻坚。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两轮驱动”,坚持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政策扶持,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绝对贫困。健全财政扶贫投入保障体系,多渠道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为全市精准扶贫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二)扎实推进贫困旗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按照内政办发[2016]101号和乌政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和标准下,按程序推进贫困旗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贫困旗县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三)推进财政扶贫重点工作。认真抓好《乌兰察布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等重大政策任务落实。将产业扶贫作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类投入的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可持续脱贫,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鼓励旗县进一步创新和推广切实可行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利益分配和贫困群众利益保障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成效。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乌兰察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配合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市县两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四、支持打造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新格局,推进建设绿色乌兰察布
(一)着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督促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大力支持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继续实施好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耕地轮作体耕工作。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动奖励政策,推动牧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ニ)大力支持林业生态保护。继续按照“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总体要求,支持做好二广、京藏高速“通道绿化”、老虎山生态公园、白泉山绿化工程、卧龙山水保治理和经济林的绿化管护工作,加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
(三)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支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凉城岱海、前旗黄旗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商都县、卓资县农业水价综合试点工作。加大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淤地坝除险加固的支持力度。
五、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提高财政支农工作管理水平
(一)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期间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新增强全科室党员干部思想自党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党凤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组织生活,全面提升科室党员的党建工作水平。
(二)提升财政支农管理水平。会同农口部门加强支农资金预算管理,做好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公开等各项工作。完善支农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农牧业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聚焦重点资金、重点区城,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监管,着力推行信息公开。
(三)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科室人员的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思想状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