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行【2017】128号)文件,市财政局一次性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其中:丰镇、中旗、后旗、化德、商都各10万元)。此款补助列入2017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安排支出列入“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科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行【2017】128号)文件,市财政局一次性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其中:丰镇、中旗、后旗、化德、商都各10万元)。此款补助列入2017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安排支出列入“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