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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集宁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综{2016}2178号),现下达你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82万元,请列入2017年213类06款02项“土地治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使用好财政资金。同时,请足额落实好项目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