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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国家级、内蒙古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会〔20171804号)精神,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线为60分,自治区合格线为55。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1220日,逾期不予办理。请梁恩桃、杜娟、陈星玲速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领取地址: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209室)

联系电话:0474-8326259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125